为规范非银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防止支付危害性,维护保养被上诉人合法利益,中间中国人民银行制定了《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于二零一五年12月28日发布实行。
非银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方案方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非银支付机构(下称支付机构) 网络支付业务,防止支付危害性,维护保养被上诉人合法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 管理办法》(中间中国人民银行令〔2010〕第二 号发布)等规定,制定本方法。
第二条 支付机构从事网络支付业务,能用本方法。
本方法所称支付机构是指依规得到 《支付业务许可证》,准许申办大数据技术支付、手机上支付、固定电话支付、有线电视有线数字电视支付等网络支付业务的非银机构。
本方法所称网络支付业务,是指收款方或支付方依据计算机、挪动移动智能终端等电子设备,依靠公共网络管理信息系统远程操作开展支付指令,且支付方电子设备不与收款方独特特享机械设备互动交流,由支付机构为支付款人提供速动资产转移服务的活动。
本方法所称收款方独特特享机械设备,是指技术专业用于交易支付款,在交易规则中与支付机构业务系统互动交流并报名参加产生、传输、处理支付指令的电子设备。
第三条 支付机构理当遵循重要服务网络科技发展趋向和为社会经济发展提供小额贷、方便快捷、便民措施中小型支付服务的服务理念,依据客户的金融机构帐户或者按照本方法规定为客户开设支付帐户提供网络支付服务。
本方法所称支付帐户,是指获得 大数据技术支付业务准许的支付机构,根据客户的真实意愿为其开设的,用于记录订金交易财产余额、客户凭以开展支付指令、反映交易明细信息的电子元器件记帐。
支付帐户不能透支,不能借出、租用、出售,不能应用支付帐户从事或者帮助他人从事非法活动。
第四条 支付机构依据借记卡为客户提供网络支付服务的,理当推行借记卡业务相关监管规定和借记卡行业规范。
支付机构对收单业务业务的拓展与管理方案、业务与风险防控理当推行《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办法》(中间中国人民银行公示公告〔2013〕第9 号公布)等相关规定。
支付机构网络支付服务牵涉到结售汇结算和外汇投资支付的,理当推行中间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相关规定。支付机构理当依规维修保养被上诉人合法利益,遵照合规和防恐股权质押融资相关规定,实行合规和防恐股权质押融资义务。
第五条 支付机构依照中间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接受分类评价,并推行相对性的分类监管防范措施。
第二章 客户管理方案
第六条 支付机构理当遵循“把握你的客户”规范,逐步完善客户身份认证体系。支付机构为客户开设支付帐户的,理当对客户实行实名认证管理方案,办理备案并采取一定的有效措施防范措施验证客户真正真实身份基本信息,依照要求审查有效身份证件并留存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或者影印件,建立客户唯一辨别序号,并在与客户业务关系续存期限内选用持续的身份认证防范措施,确保 有效审查客户真正真实身份及其真实意愿,不能开设密名、假名支付帐户。
第七条 支付机构理当与客户签定服务协议,服务承诺相互责任、权利和义务,至少建立业务规范(包括但不限于业务功效和流程、身份认证和交易验证方式、财产交易规则等),收费标准最新项目和标准,查询、疏漏质疑及检举等服务质量标准和规范,业务危害性和非法活动防止及应急管理防范措施,客户危害责任划分和赔偿等内容。
支付机构为客户开设支付帐户的,还应在服务协议中以显著方式告知客户,并采取一定的有效措施方式明确客户充裕掌握并清晰掌握以下内容:“支付帐户所记录的财产余额不同于客户自身的储蓄,不容易遭受《存款保险条例》维护保养,其实质为客户委托支付机构储放的、所有权归属于客户的订金实用价值。该订金实用价值相符合的速动资产虽然属于客户,但不因客户自身之名储放到金融业机构,仅仅以支付机构之名储放到金融业机构,并且由支付机构向金融业机构开展财产调拔指令。”之上是有北京要账企业为您解释。www.bjtqyzgs.com